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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7号),主要目的是满足疫情期间职工培训需求,切实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助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了培训对象和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组织所属一线参保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或本市“职业培训包”职业(工种)线上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通知规范了培训内容和方式。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课程内容可包含工匠精神或安全等通用职业素养知识,通用职业素养培训时长不超过总课时的20%。培训方式主要利用线上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企业自有线上培训平台,可采用在线直播、视频录播、线上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企业应按照拟开展的线上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编制培训计划,确保职工线上培训学习有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
通知支持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生产并对技能岗位新入职或转岗一线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由企业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通知还对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线上培训补贴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名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对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每名职工每月给予1000元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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